1月1日起,中标单位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浏览次数:1479次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中标后不得更换、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每天须人脸识别考勤。

  《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14日起施行:即日起,中标后不得变更、撤离项目经理、总监和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每天须人脸考勤。

   广西《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提出:2022年1月1日起,项目经理等每天人脸考勤不得少于两次,总监代表等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现场任职。

   重庆关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除下列情形外,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管理岗位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指:

   1.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部分装配式建筑工程中的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

   2.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普通脚手架子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子工、信号司索工、塔吊司机、塔吊安装拆卸工、施工电梯司机、施工电梯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3.施工现场技能人员。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八大员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施工现场项目部专业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关键岗位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1.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2.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物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3.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4.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达6个月或停工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

   5.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6.因人员调动不能在本单位执业的。

   所有岗位人员都应每日进行人脸识别考勤

   在施工期间,所有岗位人员都应到岗履职,并通过实名制人脸识别考勤设备进行每日考勤。

   关键岗位人员月考勤率低于70%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录1次违规行为。

   关键岗位人员应保证到岗履职的持续性,除因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培训、会议、休假、疾病等原因外,每72小时内应至少考勤1次。

来源:建筑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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