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出台十条措施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935次

   近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资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措施包括: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鼓励企业增产创收、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市内外企业加强合作、促进企业创先争优、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推动产业园区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运用绿色建筑、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

   今天,日报君就带大家看看
   措施都有哪些亮点吧!

   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最高奖励500万元

   1、晋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
   2、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取得甲级、乙级勘察或设计行业资质,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3、甲级勘察或设计行业资质企业取得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奖励200万元。
   4、晋升桥梁、隧道、航道、铁路、公路交通、公路路面、公路路基等专业承包一级的建筑施工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5、晋升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中介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奖励50万元)。
   6、建筑施工企业增项总承包特级、一级、专业承包一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市内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十条措施”中明确:对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工程类奖项的市内项目奖励施工企业100万元,荣获“天府杯”金奖和银奖的市内项目分别奖励施工企业50万元、30万元,荣获“资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的项目奖励施工企业1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分别奖励研发企业20万元、10万元。

   企业将总部迁入资阳最高可获2000万补贴

   对承接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凡在资阳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并在资阳市纳税入统,享受市内企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标准。凡具备建筑业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将总部迁入我市并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迁入的第一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5亿元、1亿元以上,且依法缴清税收并入统,给予3年财政补贴,即分别补贴特级企业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一级企业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二级企业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享受以上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市内建筑企业净增产值奖励。

   将建立施工企业“红黑名单”

   措施指出,我市将研究制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线运行“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平台”,对施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建设工程“三标”(商务标、技术标、诚信标)评分制招标投标,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标投标、资质审批、监督抽查、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实行施工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信用评价结果优的企业,给予激励措施;对违反环保、拖欠民工工资、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市场准入。
   凡存在拖欠民工工资、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年度各项优惠政策。

   据了解,十条措施将于2020年12月9日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

 

                          来源: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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