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无缝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1205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精神,经前期与消防部门充分对接和沟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2019年5月20日起正式承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相关工作。为积极做好该项工作的顺利承接,市住建局与市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了多次协商,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顺利移交承接;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移交承接工作质量;

    三是强化培训保障,共享与灭火救援有关的建设工程图纸、资料、审批结果等信息,确保过渡期工作无缝衔接。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质安站已组织开展全市消防验收工作业务培训两次,受理消防设计审查业务5件,消防验收4 件、验收备案2件,消防验收工作实现无缝承接。下一步,市质安站将充分发挥协调抓总作用,指导监督各县(区)质安站做好工作的移交承接,确保“工作不中断、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
                                               来源:住建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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